雷达财经 文|肖文竹 编|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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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晚间,*ST太安公告称,公司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控股股东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51亿元,后经确认为2.54亿元。公司自2022年9月2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截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4.57亿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2023年6月7日披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于2022年公司年报披露日后,截至问询回复日,经公司彻底自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增加金额8988.36万元,至此,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5.47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占用的2.54亿元,已累计归还2.54亿元,尚未偿还的金额为0万元;控股股东占用的5.47亿元,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累计归还5518.24万元,尚未偿还的金额为4.92亿元。
*ST太安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尚未完全消除,公司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所涉及叠加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持续要求并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积极筹措资金并制定更多方案来尽快解决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避免由此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18日*ST太安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及公司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ST太安在《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回复》公告中披露,太安堂集团作为*ST太安的控股股东,在2019至2021年期间,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截至2023年6月7日,太安堂集团尚未偿还的占用余额为4.92亿元。对于上述事项,太安堂集团未按规定告知*ST太安及时进行公告并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太安堂集团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太安堂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经查,上述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显示,*ST太安成立于2000年,太安堂集团成员,注册资本为7.67亿元,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医药电商等业务。
根据最新业绩预告,*ST太安预计2023年1-6月续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亿至-1.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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